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户口本怎么办
就该案而言,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本由哪一方进行保管。因为,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就孩子户口本的保管问题,双方尽量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那么索要户口本的一方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其起诉理由必须要证明,孩子的户口本由其保管,对孩子有利。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男方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户口本读书怎么办
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及在派出所、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前往学校说明情况让学校登记记录,就可让上学了。只要当初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监护人是本人,本人就可带着协议书到派出所为孩子将户籍办理到自己名下,即使对方不拿户口簿来也没关系。
离婚后迁孩子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判给你的话.为了孩子以后读书的问题,对方不让你迁走,那你首先要跟对方好好的沟通,和对方分析他这样做是不对的,让他明白过来,如果他是执迷不悟的话,那你只能跟他对薄公堂了,孩子的户口毕竟也会影响他的将来,所以你还是先礼后兵,但是只要你好好的跟他说,相信对方还是会让你迁走的.
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户口本怎么办
你只要到本地派出所说,我们家的户口本以丢失,需要补办,他们马上就给你补办了。
无论你们离婚是协议还是起诉
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孩子抚养权归你
你可以直接拿协议书或判决书去办理
如果男方不给孩子户口的话
那就把孩子放在女方的户口就好
孩子是无辜的,即使父母不能在一起
也应该要好好的保护孩子
只要当初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监护人是你,就可带着协议书到派出所为孩子将户籍办理到自己名下,即使他不拿户口簿来也没关系。